超前点播案一审开庭宣判,法院认定视频平台催生会员个性服务本无不妥
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会员诉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做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超前点播模式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判决被告爱奇艺向原告吴某连续15日内提供爱奇艺平台其原享有的VIP会员权益,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吴某公证费损失1500元,“会员专属推荐”不构成违约,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去年12月,《庆余年》在腾讯视频、爱奇艺启动付费超前点播服务。原告吴某作为爱奇艺平台VIP会员,认为此举侵犯了“热剧抢先看” VIP会员权益,且平台的《VIP会员服务协议》内容被爱奇艺单方面更改。为此,吴某将爱奇艺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判令爱奇艺平台自动跳过包括前贴片广告在内的所有广告内容,并取消超前点播功能,向吴某提前供应包括《庆余年》在内的所有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自制剧。同时,请求判令爱奇艺赔偿吴某公证费损失等。
爱奇艺认为:已向用户进行了说明告知,“热剧抢先看”权益并未改变
面对吴某的诉讼,被告爱奇艺称向用户清晰告知了超前点播的规则,用户可以通过爱奇艺的提示信息明确知晓超前点播的服务范围和流程,相比非会员而言,会员依然可以享受抢先看6集的权益,会员可以抢先观看的集数不构成违约。
关于“广告特权”内容,已经通过文字和图片示例的方式进行解释和说明,片头设置广告符合视频网站的行业惯例以及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
法院一审判决:“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 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
法院认为,依靠互联网技术,人们对于工作、生活的差异化需求得到逐步满足,个性化表达得以实现。服务于需求的产业模式,是应当被包容的,视频平台基于消费意愿推出的“会员制”服务模式,已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在此基础上,深挖需求,贴合用户,催生差异化、配适型的个性化服务,并由此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本无不妥。需要关注的是,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和运行是建立在遵循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
同时,法院还指出,“VIP会员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广告特权”和“会员专属推荐”的具体内容,明示了视频的片头仍会有其他形式的广告出现;在VIP会员权益介绍页面中,爱奇艺通过文字描述和图片示例的方式明确说明了“广告权益”的具体内容。爱奇艺平台在影视剧中播放的广告或是会员专属推荐与上述约定一致,爱奇艺并未违约。
专家解读:爱奇艺这种创新化运营模式应该得到鼓励
本案主审法官张雯称:“我们认为爱奇艺的这种运营模式是应该得到鼓励的,比如我们对于随时变更这个条款,我们并没有赋予它绝对意义上的无效,但给它做了一个增加的项目,就是你以不损害相对方的这个权利为前提,做一个规制性的判断。”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视频网站针对用户一方提供特殊的、额外的服务再次收取适当费用,消费者可以从相关服务中获得一些额外的超出普通会员的好处,比如优化娱乐时间配置,满足一些有特殊需要并且有额外付费意愿的用户的需求,这么做没有违反合同的内在利益结构,有它的合理性。